国际图联因特网声明

  • 发布时间:201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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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图联因特网声明

《国际图联因特网声明》由国际图联信息存取和言论自由委员会起草和制订,2002年3月27日经国际图联管理委员会批准,2002年8月23日在第68届国际图联大会第2次理事会上通过。

不受限制地获取信息是自由、平等、人类相互理解与和平的基础。因此,国际图联宣布:

●无论是观点的持有者还是表达者、是信息的查找人还是接收人,获取知识自由是每一个人的权利,这是民主的基础,也是图书馆服务的重点。

●无论何种媒体、学科领域,用户均可自由获取信息,这是图书馆和信息专业的主要职责。

●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要向公众提供对因特网信息的无障碍获取,支持团体、个人自由地获取 知识,取得事业的发展和成功。

●必须清除信息流通的障碍,特别要清除那些不平等、使人消沉的因素。

     自由获取信息:因特网、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

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是活跃单位。它们将人们与其查找的全球信息资源、理念和创意的著作联系在一起,丰富了各种媒体中的知识和文化。

无论在遥远的小村庄还是在大都市,因特网给予全世界所有人获取信息的平等待遇,这为个人接受教育、文化生活的丰富、从事经济活动和参与民主进程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同时,任何人也都能通过因特网向全世界的访问者展示他们的兴趣、知识和文化。

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为人们提供进入因特网的基率方法、指导和帮助,又是知识、信息之门,还帮助人们克服资源、技术等方面的种种障碍。

     因特网自由获取信息的原则

通过因特网获取各种资源应符合联合国人权宣言的精神,尤其是联合国人权宣言第19条款:

每一个人都拥有持有和阐述自己观点的权利;这种权利包括不受干涉地持有自己的观点,并能通过任何媒介,无疆界限制地检索、接收、传递信息和理念。

全球互联的因特网为所有人享有这种权利提供了一种媒介。因此,获取信息既不应受意识形态、政治或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影响,也不应有经济屏障。

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也应有为全社会所有人服务的职责,且不应受年龄、种族、国籍、宗教信仰、文化程度、政治派别、身体状况、性别及其它种种因素影响。

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应维护其用户查找所需信息的权利。

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应尊重其用户的隐私,要对用户查用何种资料予以保密。

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应该鼓励公众获取优质信息,并为他们提供方便;帮助用户掌握必需的技能,为他们自由地、自信地利用所选的信息资源提供适宜的环境。

因特网除了许多有价值的、合用的资源外,还有些不正确的、误导人、令人生厌的信息。图书馆员应为用户提供信息和资料,使他们学会有效地利用因特网和电子信息。同时,应积极地鼓励所有的用户,包括孩子和青年人,从因特网上获取优质信息。

同其它基本服务一样,在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获取因特网信息应该是免费的。

     声明的实施

国际图联鼓励国际社会支持因特网在全球范围,尤其在发展中国家的进一步发展,使人们都能从因特网信息中获益。

国际图联鼓励各国政府发展本国的信息基础设施,使本国的公众均可获取因特网信息。

国际图联鼓励各国政府支持公众通过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无条件地获得因特网信息,同时反对不必要的审查和设置障碍。

国际图联敦促图书馆界、各国及地方的官员为实施本声明所述的原则制定策略、政策和计划。

文献来源:http://www.ifla.org/III/misc/im-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