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馆藏文献借阅管理规定

  • 发布时间:201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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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馆藏文献借阅管理规定

一、借阅期限及借数一览表

借阅权限

读者类型

外借总册数

科技图书

社科图书

文学图书

光盘

册数

借期

续借

册数

借期

续借

册数

借期

册数

借期

次数

续期

次数

续期

本科学生

10

10

30

1

30

10

30

1

30

10

30

2

2

专科学生

10

10

30

1

30

10

30

1

30

10

30

2

2

研究生

15

15

90

1

90

15

90

1

90

15

90

2

2

任课教师

15

15

90

1

90

15

90

1

90

15

90

5

5

其他教职工

10

10

30

1

30

10

30

1

30

10

30

5

5

其他读者

2

2

30

1

30

2

30

1

30

1

15

0

0

备注:
1、读者务必在借期内还回所借图书。
2、寒暑假到期图书将顺延至开学后一周内归还。
3、读者因重大疾病不能还书时,须出示医院证明,予以酌情处理。读者因休学、外出进修学习、出差等原因不能按时还书时,应事先办理还书手续,特殊情况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经本馆领导同意,方可延长借阅期限。否则按超期处理。
4、有特殊急需时,图书馆对借出的图书有权通知读者限期归还,逾期不还者,按超期处理。
二、书刊外借规定
1、读者指纹验证通过,拿到代书板后可以到借书处借阅书刊资料。
2、严禁携带书包,穿大衣、风衣等入库;保持库内安静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3、为保持库内书架上图书的排列顺序,在取书时一定要将代书板插入该书位置,不借时取下代书板,将书放回原处或放在待排架上,不得随意乱放。

4、选定图书后请到借书处交还代书板,验证指纹信息,办理借阅手续。
5、读者必须精心爱护保管所借图书,不得卷折、撕毁或污损,不得在书上涂划、圈点,如有遗失、污损、缺页等情况,按赔偿条例规定处理。

三、书刊外借管理补充规定
     凡不提供外借服务的文献采编、保管、借阅处,如遇特殊情况,读者要求将文献借出时,按以下规定处理:
1、读者需求范围:教学或科研工作急需;
2、审批权限:由本部门主任批准;超出需求范围的由馆领导批准;
3、限借数量:一册(种);
4、借出期限:现刊、图书、过刊合订本、工具书的外借期限均为3天。
5、办理外借手续,必须认真填写“文献外借登记表”。

四、随书光盘、软盘外借规定
     所谓随书光(软)盘文献是指与图书配套使用,并以光(软)盘载体形式存在的图书附件。本馆的随书光盘统一由建筑学阅览室管理,凡本院教职工、学生读者可按以下规定外借:
1、读者在流通部门借到配有光盘、软盘的图书,可凭本人学生证到建筑学阅览室办理随书光盘的外借手续。
2、读者在办理外借手续前需从外观上确认所借的随书光(软)盘完好,并交工作人员认同、记录。否则,归还时如发现有表面损毁,或光(软)盘无法读取等情况,由读者负责赔偿。
3、外借期限:教师借期为3天,其他读者借期为1天,即当日借阅次日归还。
4、读者应注意爱护所借光(软)盘并妥善保管,如有损毁,读者按其所属图书价格的2倍赔偿。如有丢失亦按所属图书定价的2倍赔偿。

五、阅览规则
1、本馆所有阅览室均实行开架阅览。
2、读者不得穿大衣、风衣、汗背心、拖鞋入室。
3、读者应将所带书包、书刊、存放在存包柜内,自行看管。闭馆后将书包、书刊等存物带走。
4、读者待指纹验证通过后可进入阅览室。
5、读者自行选阅时,须保持书架上书刊的排列顺序,取书刊时一定要将代书板放在该书位置,每次限选一册,阅览完毕取下代书板,将书刊放回原处,请不要随意乱放。
6、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不得卷折、撕毁或污损,不得在书上涂划、圈点,如有遗失、污损、缺页等情况,按赔偿规定处理。

7、各阅览室所藏书刊资料阅后当班归还,不得私自携出室外。如需复印,须办理手续在馆内复印,且当班归还,未办手续携书刊出室者,按偷窃书刊处理。
8、自觉维护室内环境,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吃零食。在室内请关闭BP机和手机。
9、读者应爱护室内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涂抹、勾划、刻写。

六、馆际互借具体办法
1、凡在本馆办证的读者均可享受此项服务。
2、本馆可通过复印、打印、扫描、邮寄、传真、E-mail等方式为读者提供外馆资料,或借还外馆书刊。
3、读者通过馆际互借服务借阅其他图书馆书刊资料时,有关借期、损坏赔偿等事宜均执行对方图书馆的相应规定。
4、办理方法:读者需先来馆填写申请表,也可通过E-mail发给联系人,提交所要文献的正确来源,包括出处即年、卷、期、页和作者、篇名(或书名)、提供方式、时间要求及其读者本人的单位、电话、地址和邮编等项目。
5、收费标准:
1)为读者借阅外馆图书、报刊收取服务费5元/册(期)。
2)为读者提供外馆(国内)其它类型文献资料:每篇文献收服务费3元,其它费用(如复印费、打印费、传真费、邮寄费、加急费等)另计。其中学位论文暂不办理。
3)校外读者服务费加倍。
4)付费方式:读者在取得资料的同时,须以现金或我馆认可的方式付费。
5)其它收费标准:
复印费:0.40元/页
激光打印费:1.00元/页
邮寄费:0.50元/页
FAX费:1.00元/页(不含复印费和打印费)
扫描费:1.00元/页(不含复印费和打印费)
外馆所收服务费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