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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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各二级学院(系)要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毕业设计中的各项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质量要求及安排等。从选派教师指导、选题、开题、前期和中期检查、评阅、答辩和成绩考核等各个环节上,制订出符合本学院(系)的明确的规范和标准,并认真审查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资格,确保配备一支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实践能力较强的指导教师队伍,切实做好2018届本科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做好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题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体现科学性、实践性、综合性、创新性和针对性,要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紧密结合起来。

选题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同一课题要求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有不同的研究方向,做同一研究方向的课题,每个学生的方案或参数不能相同。选题可以采取教师指导指定和教师指导下的学生自主选择相结合。选题每年须更新,加大对毕业设计课题的征集力度,保证课题数量。指导教师要在选题、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资料翻译等的基础上把好关,为完成高质量的毕业设计(论文)打好基础。

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全程指导,指导教师对学生各阶段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填写《中期检查表》、《阶段批阅单》、《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控制记录》及各指导环节的意见、建议及评语,以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三、做好在校外做毕业设计学生的管理工作

为规范我校学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工作,保证毕业设计工作质量,各二级学院(系)要严格按照我校《学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规定》执行,严格审批,认真填写《学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批、备案后方可执行。

各二级学院(系)必须为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学生应同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按时汇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学生必须在答辩前10天回到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在校内进行。

四、做好“基于BIM技术协同”应用跨专业校企联合毕业设计试点工作

此次跨专业校企联合毕业设计试点工作主要涉及建筑与艺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开展此次试点工作的目的是“学习建模、体验协作、夯实基础、提高能力”,尝试将传统毕业设计和BIM设计相结合,为我校培养建筑行业急需的建筑信息化人才提供一种教学实践的思路。

各相关学院要根据《2018届“基于BIM技术协同”应用跨专业校企联合毕业设计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参加联合毕业设计的师生遴选、毕业设计任务书的拟定等相关准备工作,配合其他学院做好“协同”工作。

五、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监控管理工作

为确保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各专业类师资队伍与结构》和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

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规定》的相关要求,各二级学院(系)要认真实施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把关,第八学期(或第十学期)初将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系)结果进行复查。

各二级学院(系)要加强对毕业设计选题、指导教师指导过程、毕业设计过程、学生毕业设计进展情况、毕业设计答辩过程等情况的监控管理,各二级学院有关领导应深入教学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本届毕业设计完成的质量。

六、组织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查重、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

(一)评阅。毕业设计(论文)须有指导教师评阅和评阅人评阅。学生答辩前指导教师和评阅人要对其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写出评语,给出成绩。

(二)查重工作。各二级学院(系)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学风教育,认真对待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学校教务处将组织随机抽查工作。做好“河北省学位论文管理平台”的数据上传工作。

(三)答辩。各二级学院(系)成立各专业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确定毕业答辩时间、地点,并将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人员组成名单(每组参与答辩的教师人数)及答辩事宜,制定毕业答辩安排表,并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教务处提前一周将各二级学院(系)毕业答辩安排表向全校公示,广大师生可去参加旁听。

各二级学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初步定为:2018年6月18日—6月24日(具体答辩日期可在本周内自行调整安排)。

(四)成绩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分制和评语相结合。成绩评定采用三项评分制,即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小组分别评定成绩。

七、做好评优、总结与数据统计、材料归档工作

(一)各二级学院(系)要根据《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做好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的评选、推荐工作,填写《优秀本科毕业设计申请表》,并上交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摘要电子文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摘要的格式可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务处”下载专区中下载。

(二)毕业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系)要对本科毕业设计及毕业实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和数据统计,并对毕业设计工作文件资料进行详细的整理存档。

各二级学院(系)应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交送的材料主要有:

(1)《毕业设计选题审批表》

(2)《毕业设计一览表》

(3)《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

(4)《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

(5)《毕业设计课题情况统计表》

(6)《毕业设计成绩汇总表》

(7)答辩结束一周内提交本学院毕业设计、毕业实习工作书面总结

以上书面材料均需由各学院(系)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本学院公章。

请各学院(系)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和我校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基本要求,认真组织好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